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牧養分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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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10-25

 

領受        (黃倬曦傳道)

「今天想同大家分享一個我的領受。」在小組裡,我們常常聽到這句話。但為什麼我們不說「我有一個想法」,偏偏用「領受」?

 

「領受」並非基督教新創的詞語,早見於《後漢書》。「領」本指頸項,引申為俯首承接;「受」是接納所給予之物。因此「領受」在中文裡自帶位階:給予的是施恩者,承接的是受惠者,如「好意我領受了」。1919年《和合本》翻譯時,把希臘文 λαμβάνω(拿取、接受)等字大量譯作「領受」,如約翰福音1:16:「從他豐滿的恩典裡,我們都領受了。」

 

在哥林多前書4:7:「你有甚麼不是領受的呢?若是領受的,為何自誇,彷彿不是領受的呢?」保羅一口氣三次用上這個字,直指哥林多信徒爭相高舉領袖的驕傲:我們的才幹、恩賜,以至信心,都不是賺來的,而是領受的。這對華人尤其不容易,因為我們的文化崇尚自力,最怕「欠人情」、「靠別人」。所以,每一次說「領受恩典」,其實是在承認:我不是靠自己的。

 

然而,這個詞語今天也有被誤用的危機。當「領受」變成名詞,「我有一個領受」便可能成為一個護身符:既然說是聖靈給的,旁人就不好質疑。但保羅卻吩咐:「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」(林前14:29)。真正的領受,既是謙卑地俯首承接,也是願意讓人檢驗。

 

下次當我們說「我有一個領受」,不妨問問自己:這是神的話語,還是我的想法?我是否願意被弟兄姊妹檢視?而當我們說「領受恩典」時,我們是真的放下了「靠自己」的驕傲,還是心底仍在默默計算:我已經付出了多少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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